3 开放气道与人工呼吸
开放气道仍为首要急救措施(I级推荐)。对疑有颈椎外伤的无反应创伤病人,若托颌法(jaw thrust)未能成功,应使用仰头抬颏法。非医务人员施救时,不要使用托颌法开放气道,直接使用仰头抬颏法。因为前者开放气道较困难,且所有方法都有可能引起颈部移动,因此托颌法并不比仰头抬颏法更安全(《2000年指南》禁用仰头抬颏法)。
对婴儿和儿童需多次尝试实施2次有效人工呼吸(引起胸廓起伏)。因为缺氧是多数婴儿和儿童猝死的原因。对存在脉搏但呼吸停止的无反应患者,仅行人工呼吸,而无需胸外按压。
人工呼吸时应避免过度通气。过度通气会增加胸内压、阻碍静脉回流,导致心输出量、脑血流和冠脉灌注下降;还可以增加小气道阻塞病人的气陷和气压伤、以及增加胃扩张、反流和误吸的危险。每分钟通气量取决于潮气量和呼吸频率。人工呼吸时的力度和潮气量应以看见病人胸廓抬起为度。复苏时若未能建立高级人工气道,呼吸频率由按压/通气比决定,即每按压30次(单人施救)或15次(双人施救)后,给予两次人工呼吸。每次呼吸应大于1秒钟。当高级气道建立后,呼吸频率为8-10次/分钟,期间不要停止心脏按压。对存在灌注节律而无呼吸或呼吸力度不足的患儿,应给予12-20次/分钟的人工呼吸。
气管插管是建立高级人工气道的重要手段。婴儿和儿童气道解剖与成人不同,需要特别培训气管插管技术。应充分考虑建立人工气道与中断按压之间的利弊得失,尽可能减少因建立人工气道(或心率脉搏检查、除颤及建立血管通路)中断胸外按压的时间。插管成功率和减少合并症与操作者熟练程度及快速序列插管(RSI)相关联。虽然尚无足够证据表明SCA常规使用喉罩(LAM)的利弊(推荐级别未定),若气管插管未成功,LAM对有经验的复苏者而言,是可以接受的辅助措施(Ⅱb级推荐),但婴幼儿出现并发症的风险较高。
院内婴儿和儿童(新生儿除外)使用带套囊的气管导管与不带套囊的气管导管安全性相似。某些特定情况,例如:肺顺应性差、高气道阻力、或巨大声门气漏,应优先选用带套囊的导管,但需注意气管导管型号、位置和套囊内的压力(Ⅱa级推荐)。套囊内的充气压力应<20cmH2O。带套囊气管导管的型号可用下列公式粗略估计:内径(mm)=[年龄(岁)/4]+3。
复苏时气管插管位置有误、发生脱管和堵管的危险性很高,尤其在搬运病人过程中更易出现。尚无单一、可靠的技巧(包括临床表现和气管内的水气)能协助复苏者作出正确判断。因此,在插管后、转运及搬运病人过程中,复苏者必须依靠临床检查和一些辅助确认的设备判断气管导管位置是否正确。通过比色测定仪或呼气二氧化碳描计法、自膨胀球囊(食道探测仪)可协助判断气管插管位置是否正确,但都有一定局限性。如果不能确定时,需用直接喉镜观察导管是否在声门内。